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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率高達88%,試卷二易錯題top10火爆來襲

2020-09-14 05:389956人來源:瑞達法考

萬人大??加纸Y束了,大家發揮的怎么樣呢?每次考試都是一次重新檢驗自己的機會,而法考涵蓋的知識點很多,難免會遇到一些易錯的題,大家也不要擔心,及時總結自己的錯題,查漏補缺,不斷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提升答題的技巧。做錯不可怕,知道錯在哪,為什么錯,避免下次重蹈覆轍。
        高頻易錯題說明還沒有充分掌握核心知識點,所以一定要仔細查看答案解析,把知識點掌握清楚?,F階段做題心態一定要擺正,正確面對自己的錯誤。不可因錯題太多,而喪失信心,這次大??既鹑鹩趾苜N心地整理出高頻易錯題,這次又是哪些題入圍錯誤率前十呢?我們依次來揭曉吧!

 

Top1
52.下列甲的遺囑屬于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有哪些?
A.甲突發心臟病,在兩個同事的見證下口述了一份遺囑。甲經搶救后脫離危險,半年后,甲在辦公室因心臟病再次發作去世。經查,除了前述口頭遺囑外,甲沒有訂立其他遺囑
B.甲訂立遺囑言明乙可繼承自己100萬元遺產(對此,乙可舉證證明)。乙將該遺囑篡改為“乙繼承500萬元”
C.甲訂立的唯一一份自書遺囑規定,甲個人全部財產由18歲的大兒子乙繼承,15歲的二兒子丙不得繼承。6年后,甲死亡,均已參加工作的乙、丙就甲的500萬元遺產的繼承發生爭執
D.已婚的乙謊稱自己單身,表示若甲訂立遺囑將一半的遺產給自己就和甲結婚。不知情的甲訂立遺囑,稱自己死后一半的遺產歸乙所有
【答案】 AD
【解析】 ①根據《民法典》第1138條,遺囑人訂立口頭遺囑后,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訂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故A選項當選。
②《民法典》第1143條第四款規定:“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若乙能證明被篡改的遺囑內容,因遺囑采用主觀主義的解釋標準,甲所訂立的遺囑仍為有效。故B選項不當選。
③《繼承法意見》第37條規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甲死亡時,乙已經參加工作,甲的遺囑全部有效。故C選項不當選。
④《民法典》第1143條第二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甲因受欺詐訂立的遺囑無效。故D選項當選。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
【章節】民法—繼承法—遺囑繼承和遺贈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2
67.飛拓股份公司有股東甲、乙、丙、丁4人,分別持股45%、30% 、23%、2%,現欲召開股東大會,下列關于股東大會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如果董事人數不足3人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B.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但公司章程可以另作規定
C.選舉全體董事和監事以及報酬事項
D.股東丁不能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
【答案】AD
【解析】①《公司法》第100條第1項規定,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豆痉ā返?08條第1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因此,董事人數不足3人時,顯然不足《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最低人數。故A選項正確,當選。
②《公司法》第102條第1款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因此,法律沒有規定公司章程可以另做規定。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
③《公司法》第108條第1款、第2款規定,1)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2)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豆痉ā返?17條第1款、第2款規定,1)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2)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工董事(非必須)與職工監事(必須)并非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
④《公司法》第102條第2款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故D選項正確,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選項。
【章節】商法—公司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3
63.依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有關證券交易的規定錯誤的是?
A.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B.為證券發行出具審計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證券承銷期內和期滿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證券
C.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只能在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D.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變更其收購要約
【答案】ABCD
【解析】①《證券法》第40條第一款:“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因此,《證券法》關于禁止持有的主體中不包含證券服務機構的人員,A選項錯誤。
②《證券法》第42條:“為證券發行出具審計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證券承銷期內和期滿后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證券。”注意不是5日,而是六個月內,B選項錯誤。
③《證券法》第37條第二款:“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故C選項錯誤。
④《證券法》第68條規定:“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應當及時公告,載明具體變更事項,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降低收購價格;(二)減少預定收購股份數額;(三)縮短收購期限;(四)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不是不得變更,而是不能撤銷,可以有條件的進行變更。D選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BCD。
【章節】商法—證券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4
96.張三系某熟食品加工廠的職工,列于被裁員的名單之中,下列關于張三的說法,正確的是?
A.若該加工廠和張三本人繳納失業保險已經滿一年,張三具備領取失業保險的資格
B.如該加工廠和張三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用滿5年,那么張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
C.張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則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D.若張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且張三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答案】D
【解析】①《社會保險法》第45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A選項欠缺“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這一要件,故A選項錯誤,不當選。
②《社會保險法》第46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因此,張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
③《社會保險法》第48條規定,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
④《社會保險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故D選項正確,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選項。
【章節】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障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不定項
Top5
16.甲創作了一幅油畫《冰冰出浴圖》,尚未發表,甲即將該畫的原件以5000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未作其他約定)。乙取得該畫后,將該畫送到美術館進行了展覽。丙藥廠(未經甲同意)向乙支付了10萬元后,將該畫用作丙藥廠生產的藥品的平面廣告,貼遍中國的大街小巷。甲死亡后,甲生前創作的作品價格大幅上漲,乙通過拍賣將該畫的原件以5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丁。對此,下列哪一表述錯誤?
A.乙將該畫送到美術館進行展覽的行為侵犯了甲的發表權
B.乙將該畫送到美術館進行展覽的行為未侵犯甲的展覽權
C.乙將該畫提供給丙藥廠做平面廣告的行為侵犯甲的展覽權
D.甲死亡后,對乙拍賣所得的500萬元,甲的繼承人有權請求提取一定比例的數額
【答案】A
【解析】①根據著作權法理論,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將美術作品的原件所有權移轉給他人的,視為著作權人許可他人發表該作品。故A選項錯誤,當選。
②《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權人享有。”據此,甲將《冰冰出浴圖》原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以后,乙將該畫送交美術館展覽的行為是對原件展覽權的行使,未侵犯甲的展覽權。故B選項正確,不當選。
③根據《著作權法》第18條,乙作為美術作品原件的所有權人,僅享有原件的展覽權,復制件的展覽權仍歸甲享有,故乙擅自許可丙藥廠對復制件進行展覽(作平面廣告即為對復制件展覽權的行使),侵犯了甲對復制件的展覽權,乙與丙藥廠構成共同侵權。故C選項正確,不當選。
④甲(甲死亡后甲的繼承人)享有追續權,對于因拍賣該作品而獲得的價值的增值部分,享有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收益的權利。故D選項正確,不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選項。
【所屬章節】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單選 
Top6
62.在甲作為商標使用的下列標識中,哪些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A.甲將“梔子花的味道”(一種香味)作為自己銷售的筆記本的商標使用
B.甲將“China”文字作為自己生產的衣服的商標使用
C.甲將“耐克”文字作為自己生產的筆記本電腦的商標使用
D.甲將“Apple”文字作為自己生產的蘋果汁的商標使用
【答案】BC
【解析】①根據《商標法》第8條,注冊商標須具有可視性或者可聽性(聲音可以申請注冊商標)。但是,味道仍然不得作為注冊商標。但味道可以作為未注冊商標使用。故A選項不當選。
②根據《商標法》第10條,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像相同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故“China”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故B選項當選。
③《商標法》第13條第二款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據此,侵犯他人已注冊馳名商標的標志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故C選項當選。
④根據《商標法》第11條的規定,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但可以作為未注冊商標使用。故D選項不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選項。
【所屬章節】知識產權法—商標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7
56.甲購買乙的黃牛,價款100萬元,未約定履行的先后順序。丙以自己的黃牛為甲的付款義務提供抵押擔保。2020年3月1日,甲、丁達成的書面協議約定:“甲的100萬元付款義務由丁承擔”。甲通知了丙,丙未置可否。2020年4月1日,乙同意甲、丁的協議。2020年5月1日,乙請求丁先行支付100萬元價款,否則拒絕向甲交付黃牛。對此,下列表述錯誤的是哪些?
A.甲、丁間債務承擔協議于 2020年4月1日生效
B. 2020年5月1日,丁有權對乙主張拒絕支付100萬元價款
C.若丁拒絕支付價款,乙有權請求甲支付價款100萬元
D.若丁拒絕支付價款,乙有權對丙的黃牛行使抵押權
【答案】ACD
【解析】①甲丁之間的債務承擔協議自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時成立生效,并不要求債權人乙的同意,只是在債權人乙同意之前,不能發生免責債務承擔的效果,因此A選項錯誤;
②根據《民法典》第553條的規定:“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因此丁可以對乙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支付價款,B選項正確;
③根據《民法典》第551條第一款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經債權人乙同意的免責的債務承擔,其法律效果是原債務人甲對乙支付100萬元價款的義務被免除;而且原債務人甲也不對新的債務人丁支付100萬元價款義務的履行承擔擔保責任,因此C選項錯誤;
④根據《民法典》第391條的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第三人丙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抵押人丙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因此D選項錯誤。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CD。
【章節】民法—合同法—合同的變更、轉讓和權利義務終止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8
66.2015年初,張三和李四等人想要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對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爭論不休,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
A.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B.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發起人最少應認購30%的股份,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C.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在創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由股東大會向工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  
D.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發起人應在開始募股后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由發起人參加即可
【答案】BCD
【解析】①《公司法》第80條第1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
②《公司法》第84條規定,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故B選項錯誤,當選。
③《公司法》第92條第1款規定,董事會應于創立大會結束后三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一)公司登記申請書;(二)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三)公司章程;(四)驗資證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任職文件及其身份證明;(六)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七)公司住所證明。因此,應為“董事會”而非“股東大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相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故C選項錯誤,當選。
④《公司法》第89條第1款規定,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發起人、認股人組成。故D選項錯誤,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D選項。
【章節】商法—公司法
【難度】簡單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9
89.張某與李某簽訂了一份電腦買賣合同,約定:張某供給李某某型號電腦1,000部,每部單價1,000元,李某支付定金30萬元,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合同簽訂后,李某向張某支付了30萬元定金,并將該批電腦轉售給丙公司,每部單價1,100元,指明由張某直接交付給丙公司。但張某未按約定期間交貨。
關于返還定金和支付違約金,李某向張某提出請求,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A.請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60萬元并支付違約金30萬元
B.請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并支付違約金30萬元
C.請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60萬元或者支付違約金30萬元
D.請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或者支付違約金30萬元
【答案】ABC
【解析】①《民法典》第586條第二款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本題中,合同標的額為100萬元,約定的定金為30萬元,超出了20%這一比例,超過的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因此,現甲對乙構成違約,乙向甲支付的30萬元定金中,只有20萬元產生定金的效力(張某應雙倍返還),剩余的10萬元定金應作為不當得利,由甲返還給乙,不發生雙倍返還的效力。故甲應當返還定金40萬元,而不是60萬元,故A選項、C選項均屬錯誤。
②《民法典》第588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據此,定金與違約金不得并用,只能擇一主張,故B選項錯誤(因其連接詞為“并”);D選項正確(因其連接詞為“或者”)。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
【章節】民法—合同法—違約責任
【難度】中級
【來源】真題
【題型】不定項
Top10
64.華漢洗浴中心是一家普通合伙企業,2013年成立,合伙協議約定經營期限5年。合伙人有林蕭,簡溪,席城和南湘4人。2014年1月,林蕭因為聚眾吸毒被判勞動教養。2014年3月,簡溪代表洗浴中心購買需要更換的燒水鍋爐時收受供貨方賄賂,后來供貨方收到貨款后跑路,未交付鍋爐,使洗浴中心歇業多月損失慘重。2014年6月,南湘出差途中遭遇車禍死亡。請問以下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席城可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B.南湘死后,因為其唯一繼承人是只有6歲的兒子,所以不能繼受南湘的身份成為普通合伙人
C.如果合伙協議約定林蕭不執行企業事務,那么林蕭就不能執行了,但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提出異議
D.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席城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旦轉化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答案】ACD
【解析】①《合伙企業法》第46條規定,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本題中的普通合伙企業約定了5年的經營期限,不屬于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故A選項錯誤,當選。
②根據《合伙企業法》第50條第3款的規定,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故B選項正確,不當選。
③《合伙企業法》第29條第1款規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作出決定。因此,執行事務合伙人才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無權提出異議。故C選項錯誤,當選。
④《合伙企業法》第84條規定,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D選項錯誤,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CD選項。
【所屬章節】商法—合伙企業法
【難度】高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法考題,一部分是考記憶,一部分是考原理。記憶的內容絕對不是簡簡單單依靠做題,背誦是大家繞不開的路。而原理,則可以靠做題加深理解,也懂得法考究竟如何考??荚嚊]有捷徑可走,耐住寂寞,堅持向前,做好最后的沖刺。
       對即將到來的法考,無論你現在的復習狀況是否達到理想的效果,都不能在這個時候輕易放棄。在最后的日子里,努力沖刺,給自己一個不后悔的2020年。一起努力,向著自己的目標不斷前進,最后祝愿備考的你乘風好去長空萬里,一考而過看遍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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