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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大模考試卷二錯題TOP10,你答對了幾道?

2020-08-11 01:419874人來源:瑞達法考

        萬人大??冀Y束了,參加考試的你們有沒有總結你們的錯題呢?這個坑已經栽倒過一次,下次還會被絆倒嗎?瑞瑞很貼心的整理了試卷二錯誤率最高的十道題,涵蓋了答案解析和所考章節知識點。這次答錯了沒關系,我看你們還有機會,一起跟著瑞瑞查漏補缺,抓住每次得分的機會。
        這次大??紖⒓涌荚嚨挠猩先f人,答錯最高的是第70題,錯誤率竟高達98.10%,做錯的同學一定要看一下這道題的解析和考查的知識點,彌補自己的弱項。
        到底哪十道題是這次萬人大??煎e誤率最高的呢?我們一一來揭曉:

 

Top1

70.依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所述情形構成壟斷協議?
A.甲酒廠的市場份額達40%,乙酒廠的份額達50%,二酒廠為進一步控制市場,達成合并協議
B.某電力公司與用戶簽訂供電合同,要求用戶必須購買該公司出資設立的電力設備廠生產的電表
C.某市甲牛奶廠與乙牛奶廠的牛奶銷售份額合計占該市的70%,二廠達成協議,共同將袋裝牛奶的價格上漲2角錢
D.某市由于盲目投資,建有多家煙廠,因經濟不景氣,各廠產量過高,積壓嚴重,該市煙葉協會組織煙廠達成協議,各廠均減產30%
【答案】CD
【解析】①根據《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A選項為甲與乙兩經營者集中,而非達成壟斷協議。故A選項不當選。
②《反壟斷法》第32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B選項中某電力公司的行為,屬于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不構成壟斷協議。故B選項不當選。
③《反壟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C選項中具有競爭關系的甲牛奶廠與乙牛奶廠達成了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故C選項當選。
④根據《反壟斷法》第15條的規定,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屬于“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情形的,不構成壟斷協議,但是經營者還應當證明所達成的協議不會嚴重限制相關市場的競爭,并且能夠使消費者分享由此產生的利益。D選項中煙葉協會組織煙廠達成協議雖然屬于“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的情形,但是經營者未能證明所達成的協議不會嚴重限制相關市場的競爭,并且能夠使消費者分享由此產生的利益。因此,D選項的行為仍然構成壟斷行為,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D。
【章節】經濟法—競爭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2

79.中國商務部針對從甲國(WTO成員方)進口的某種機電產品提起反補貼調查并作出肯定性終局裁定,明確應當對來自甲國的機電產品征收反補貼稅。根據中國相關立法和WTO相關規則,下列哪些判斷是錯誤的?
A.若甲國出口商認為中國《反補貼條例》的某些規定違反了WTO《反補貼協議》,商務部應當適用WTO《反補貼協議》對本案進行行政復審
B.向甲國出口商征收的反補貼稅額不得超過終局裁定認定的補貼幅度
C.若甲國出口商認為中國的反補貼措施違反了WTO相關協議,有權向WTO針對中國商務部提起爭端解決
D.在反補貼調查期間,甲國政府若提出取消、限制補貼的承諾,商務部應當予以充分考慮
【答案】ABC
【解析】①WTO多邊協議在我國不能直接適用,A項錯誤;
②反補貼稅應當由進口經營者繳納,B項錯誤;
③只有WTO成員方有權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甲國出口商無此種權利,C項錯誤;
④《反補貼條例》第32條規定:“在反補貼調查期間,出口國(地區)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補貼或者其他有關措施的承諾,或者出口經營者提出修改價格的承諾的,商務部應當予以充分考慮。”D項正確。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BC選項。
【章節】國際經濟法——我國對外貿易管理法律制度
【難度】中級
【來源】真題
【題型】多選

Top3

96.關于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制度,下列說法是錯誤的是?
A.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都需依法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B.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然后依法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
C.已經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包含具體建設項目的,不用進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D.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可責令停止建設,罰款,并責令恢復原狀
【答案】ABCD
【解析】①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16條第1款的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而《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2條第4款的規定,國家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備案管理。因此,“都需”表述過于絕對,忽略了環境影響登記表只需備案即可。故A選項錯誤,當選。  
②《環境影響評價法》無此規定。故B選項錯誤,當選。
③《環境影響評價法》第18條第3句規定,已經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包含具體建設項目的,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應當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應當根據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予以簡化。因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根據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予以簡化,而非“不用進行”。故C選項錯誤,當選。
④《環境影響評價法》第31條第3款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故D選項錯誤,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BCD選項。
【所屬章節】環境資源法—環境保護法
【難度】高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不定選

Top4

69.依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選項說法錯誤的是?
A.證券交易所不得允許非會員直接參與股票的集中交易
B.證券交易所對其采取措施造成的損失,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C.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D.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證券投資
【答案】BCD
【解析】①《證券法》第105條:“進入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參與集中交易的,必須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證券交易所不得允許非會員直接參與股票的集中交易。”A選項正確。
②《證券法》第111條第三款規定:“證券交易所對其依照本條規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并非造成損失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存在重大過程的情況下才承擔,B選項錯誤。
③《證券法》第160條第二款:“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未經核準,不得為證券的交易及相關活動提供服務。從事其他證券服務業務,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而非備案。C選項錯誤。
④《證券法》并未對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從業人員進行證券投資限制,D選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CD。
【章節】商法—證券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5

73.根據《外商投資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說法是錯誤的?
A.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規定的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
B.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實行征收或者征用,給予及時、充分的補償
C.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最惠國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D.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所得等,經批準可以人民幣或者外匯匯入、匯出
【答案】ABCD
【解析】①《外商投資法》第28條第一款規定:“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規定禁止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A項錯誤,僅是負面清單規定禁止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但是對于負面清單規定限制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符合負面清單規定條件的可以進行投資。
②《外商投資法》第20條規定:“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及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B項錯誤,國家給予的是公平、合理的補償。
③《外商投資法》第4條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前款所稱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準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于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C 項錯誤,外商投資準入制度為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最惠國待遇的基本要求是使締約一方在締約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方享有或者可能享有的待遇。
④《外商投資法》第21條規定:“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所得、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匯入、匯出。”D項錯誤,外國投資者在利潤匯出方面,允許其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匯入匯出,進一步提高投資的便利程度。
【章節】商法—外商投資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6

78.中國太宏公司與法國萊昂公司簽訂了出口1000噸水果的合同,價格術語為CFR里昂,規定貨物可以有6%的溢短裝,付款方式為銀行托收,付款交單(D/P)。賣方實際裝船995噸,船長簽發了清潔提單。貨到目的港后經法國萊昂公司驗收后發現水果總重短少8%,且水果的質量也與合同規定不符。法國公司拒絕付款提貨,并要求減價。后來水果全部腐爛。關于本案,依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當法國萊昂公司拒絕付款贖單時,代收行應當主動提貨以減少損失
B.當法國萊昂公司拒付時,代收行應當主動制作拒絕證書,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損失是因代收行沒有執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無須向委托人承擔責任
D.本案采用的是跟單托收的付款方式
【答案】CD
【解析】①托收中銀行最主要的免責是“三不管”,即不管單、不管貨、不管票據追索。A項違反托收銀行不管貨的規定,B項違反托收銀行不管票據追索的規定,AB項均錯誤;
②根據《托收統一規則》第11條,托收行對代收行的不作為或不合理行為不負賠償責任,C項正確;
③跟單托收是指委托人開立附帶商業單據的匯票,憑跟單匯票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根據交單方式分為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題干中明確本案為付款交單(D/P),故D項正確。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CD選項。
【章節】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支付法律制度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多選

Top7

95.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對一人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
B.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不征企業所得稅
C.企業的職工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比例加計扣除
D.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答案】AD
【解析】①《企業所得稅法》第1條第1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一人公司屬于企業法人,須繳納企業所得稅。故A選項正確,當選。  
②《企業所得稅法》第3條第3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
③《企業所得稅法》第30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因此,只有上述情形中,企業的職工工資才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以扣除。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
④《企業所得稅法》第18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故D選項錯正確,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D選項。
【所屬章節】經濟法—財稅法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不定選

Top8

100.王雪與東進公司維修服務合同糾紛一案,M仲裁委員會在開庭審理時,王雪對仲裁庭的組成人員何某提出了回避申請。經審查,何某被依法決定回避并重新確定了一名仲裁員。在對案件審理完畢后,仲裁庭進行評議但無法形成多數意見,于是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制作了裁決書。結合上述情況,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A.對何某的回避申請,應當由M仲裁委員會集體決定
B.何某被決定回避后,仲裁程序應當繼續進行
C.如果王雪向仲裁庭申請已經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則仲裁程序應當重新進行
D.不同的仲裁意見應當記入筆錄,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不簽名
【答案】ABCD
【解析】①《仲裁法》第36條規定:“仲裁員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決定;仲裁委員會主任擔任仲裁員時,由仲裁委員會集體決定。”何某未必為仲裁委員會主任,故對其的回避申請,未必應當由仲裁委員會集體決定。因此A選項的說法錯誤。
②《仲裁法》第37條規定:“仲裁員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決定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故何某被決定回避后,仲裁程序并非必然繼續進行。因此B選項的說法錯誤。
③如果王雪向仲裁庭申請已經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則仲裁程序可以重新進行。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
④《仲裁法》第53條規定:“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此外,《仲裁法》第54條規定:“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負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愿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可以不寫。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因此D選項的說法錯誤。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BCD選項。
【章節】仲裁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不定項

Top9

88.周某、喬某共同出資,分別設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8年3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開發某房地產項目的《合作協議一》,約定如下:“甲公司將丙公司10%的股權轉讓給乙公司,乙公司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萬元,尾款1000萬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從某國土部門購買A地塊土地使用權。如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丙公司未能獲得A地塊土地使用權致雙方合作失敗,乙公司有權終止協議。”
《合作協議一》簽訂后,乙公司經甲公司指示向周某、喬某支付了4000萬元首付款。周某、喬某配合甲公司將丙公司的10%的股權過戶給了乙公司。
2018年5月1日,因周某、喬某未將前述4000萬元支付給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國土部門及時付款,A地塊土地使用權被收回掛牌賣掉。
2018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函:“鑒于土地使用權已被國土部門收回,故我公司終止協議,請貴公司返還4000萬元。”甲公司當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權過戶到貴公司名下,貴公司無權終止協議,請貴公司依約支付1000萬元尾款。”
2018年6月8日,周某、喬某與乙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二》,對繼續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合作協議一》自動作廢。”丁公司經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達了《承諾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擔4000萬元的返還義務。”乙公司對此未置可否。
關于2018年5月1日周某、喬某未將4000萬元支付給丙公司,應承擔的責任,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A.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與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C.向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D.向某國土部門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ABCD
【解析】①按照甲、乙的合同約定,對于4000萬元首付款,甲公司負有支付給丙公司的義務(用于支付丙公司從某國土部門購買A地塊土地使用權),若未支付給丙公司,乙公司有權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周某與喬某系甲、乙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若周某、喬某未將4000萬元首付款支付給丙公司,根據合同的相對性,乙公司無權請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周某與喬某對自己承擔違約責任。故A選項表述錯誤,當選。
②根據通說觀點,連帶責任或者基于法律的規定而產生,或者基于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民法典》第178條的規定與通說觀點相同)。周某、喬某未將4000萬元支付給丙公司,在既無法定又無約定的情形下,乙公司無權請求周某、喬某與甲公司對自己承擔連帶責任。故B選項表述錯誤,當選。
③4000萬元首付款,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指示支付給了第三人周某與喬某。同時根據題意,(按照甲公司與周某、喬某的約定)周某與喬某應當將4000萬元首付款支付給丙公司?!睹穹ǖ洹返?22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在甲公司與周某、喬某的合同中,債務人(周某與喬某)未按照約定向第三人丙公司履行義務,根據合同的相對性,第三人丙公司不得請求債務人(周某與喬某)對自己承擔違約責任。故C選項表述錯誤,當選。
④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當事人系丙公司與某國土部門,丙未按照約定向某國土部門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根據合同的相對性,某國土部門只能請求債務人丙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請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周某與喬某承擔違約責任。故D選項表述錯誤,當選。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選項。
【章節】民法—合同法—違約責任
【難度】中級
【來源】真題
【題型】不定項

Top10

33.我國“協航”號輪與甲國“瑟皇”號輪在乙國領海發生碰撞。“協航”號輪返回中國后,“瑟皇”號輪的所有人在我國法院對“協航”號輪所屬的船公司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在庭審過程中,雙方均依據乙國法律提出請求或進行抗辯。根據這一事實,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因雙方均依據乙國法律提出請求或進行抗辯,故應由當事人負責證明乙國法律,法院無須查明
B.法院應依職權查明乙國法律,雙方當事人無須證明
C.法院應依職權查明乙國法律,也可要求當事人證明乙國法律的內容
D.應由雙方當事人負責證明乙國法律,在其無法證明時,才由法院依職權查明
【答案】B
【解析】①根據《法律適用法》第10條第1款,外國法應由誰查明取決于外國法被適用的原因。若外國法因當事人意思自治導致適用,外國法應由當事人查明;若外國法適用并非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結果,外國法應由審案機關查明。
②《海商法》第273條規定:“船舶碰撞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發生碰撞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國籍的船舶,不論碰撞發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間的損害賠償適用船旗國法律。”可見在船舶碰撞侵權關系的法律適用中,沒有給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權利,因此本案庭審過程中當事雙方均援引乙國法律并不構成有效的意思自治,當事人不承擔查明外國法的義務,故ACD項均錯誤;
本案屬于不同船旗的船舶碰撞于乙國領海,應適用侵權行為地的乙國法,但乙國法的適用并非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結果,應由法院查明,故B項正確。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B選項。
【章節】國際私法——國際民商事法律適用
【難度】中級
【來源】模擬題
【題型】單選
        考完了并不意味著結束,意味著新的征程,每次考試都是一次總結反思的機會,查出錯題并彌補不足,這才是知識的不斷積累,不要在同一個坑里再次跌倒,這便是成長,風里雨里,瑞瑞一直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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